我院“面向海湾阿拉伯国家的国际传播人才培养计划”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,是我校首个获批资助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区域国别项目。
项目执行期为2024-2026年,执行期内共可选派7名硕士研究生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学进行为期3至12个月的联合培养。项目录取学生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。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,制定本项目选拔办法。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
1. 6165cc金沙总站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。
2. 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,综合素质良好,学习成绩优异,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,具有参与国际传播的意愿。
3. 英语水平良好,能够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,并提供符合留学基金委要求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(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416)。
4.申请材料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,其中邀请信及校际合作协议将由学院统一协调提供。
5. 2024年将选拔1-3名硕士研究生前往阿联酋大学进行为期3至12个月的学习,派出时间不早于2024年7月1日,不晚于2025年3月1日。
二、评审标准与办法
本次评审遵循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。
(一)评审标准
将从政治立场坚定、道德品行,学术诚信,身心健康、学术发展潜力、留学必要性与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评审。
(二)评审办法
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。由专家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,形成是否同意推荐的决议。
三、 选拔工作流程
(一)个人申请:3月5日前,拟申报该项目的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科(206办公室谢老师处)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1.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》(研究生类)
2.外语水平证明(参见留学基金委要求)
3.学习计划(英文)
4.成绩单复印件
5.国内导师推荐信
(二)专家遴选:3月6日至3月8日,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完成候选人遴选,并公示结果。
(三)学校复核:3月10日前,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复核。
(四)留学基金委报名:3月10日至3月20日,候选人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,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。
(五)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统一录取,录取结果预计于2024年5月公布。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apply.csc.edu.cn)查询录取结果。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。
四、派出与管理
对留学人员实行“签约派出,违约赔偿”的管理办法。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交验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》。
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/学习计划,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。回国后须以适当形式向推选单位汇报留学成果。留学人员应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手续。
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、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、发表、公开时,应注明“本研究/成果/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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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28日